连云港市安监局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监管

12.12.2015  03:28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安监局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门槛。组织审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相关资质,重点审查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检报告。网上公示审核符合条件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并通报公安部门。

二是开展药物安全抽检。为防止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进入市场,定期随机抽取检测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产品,查看抽检产品的流向登记台账和安全买卖合同,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做好产品流向台账登记,规范买卖合同。

三是建立监管联席机制。定期组织公安、工商、交通、质监、运管、供销社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监管联席会议,部署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大检查及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部门联络员,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规范零售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通知》(苏安监[2015]57号),对零售经营许可证上核定存放烟花爆竹的数量和经营范围不符合省局规定的,督促各县区安监部门重新核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对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划布点、城市建成区内专柜零售店,撤销其零售经营许可证。

五是指导企业标准化创建。督导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协调咨询机构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查缺补漏、完善台账。网上公布三级标准化期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名单,督促企业组织人员按序时进度开展标准化延期复评,督促评审单位严格考评标准,严把复评质量。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总局、省局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标准化评审(自评)内容,对企业落实不到位的,安全标准化评审一律不予通过。

 

连云港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