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多举措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09.11.2017  18:37

  10月30日至31日,连云港市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16家单位进行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16家被审计单位均达到满意或基本满意,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6%。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14年11月,该市人大常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暂行办法》;2015年起,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2016年11月,该市审计局在“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一系列举措的出台、落实,推动该市审计整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树立“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和制度上制定有效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二是实行“清单”制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问题,逐个对照予以销号,未整改到位的进行跟踪督查。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注重从宏观上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归纳分析、深度挖掘,及时反馈整改成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市政府及其有关单位进一步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严肃追责问责。目前,该市已形成人大、政府、纪检监察以及审计部门多方整改督查联动体系,形成合力。四是加强跟踪督查。该市审计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审计整改督查工作。通过坚持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审计回访制度,建立后续审计检查制度;通过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进整改结果公开,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今年通过审计整改,督促各类非税收入10.4亿元补缴入库,督促盘活财政资金2.4亿元。有效促进了市级财政管理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孙继先  王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