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房屋“养老金” 下月将“窗口直收”

13.02.2015  11:45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 (记者 孙飞 通讯员 倪太平) 笔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下个月起,市区(赣榆区除外)物业维修资金正式开启“窗口直收”新模式,这意味着今后广大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不必再将动辄上万元的物业维修资金拿给开发商代收代缴,直接就到市住房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窗口交纳,真正消除资金被挪用等风险,让市民再无后顾之忧。

  物业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2002年我市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制度以来,不论是对促进物业正常使用、实现物业保值增值,还是对改善业主生活环境、推动社会稳定和谐都起到重要作用。

  据介绍,受当初各项条件制约,一直以来,市区(赣榆区除外)物业维修资金归集都是采取开发企业代收代缴模式,业主在领钥匙时将钱交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维修资金专项票据。开发企业在办理产权时,将钱交至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户。

  “这一做法,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市住房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负责人杨茜介绍。个别开发商违规使用自制手工票据,且提前在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收取,使得主管部门无法监管这笔资金。还有开发企业从收取资金到办理产权,往往要隔一段时间,期间这些钱会一直停留在开发企业手中,不但会造成业主利息损失,还存在被开发商违规挪用风险,同时也给市民造成交纳维修资金的办事流程繁琐、办事效率不高等系列问题。

  杨茜介绍,为加强市区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今年3月1日起调整市区(赣榆区除外)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模式。即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凭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窗口直接交纳。如果业主未按时交纳房屋物业维修资金,将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杨茜说,实现“窗口直收”后,业主交纳的物业维修资金将在第一时间存入每个业主的分户账,产生的利息,将归业主自己所有,保证业主、房子和物业维修资金相对应,在计息、使用、分摊上更加科学合理。

  目前,我市在市房产交易大厅(海昌北路46号)和连云区房产交易大厅(中华西路东盛房地产二楼)都设立物业维修资金窗口,业主可自由选择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地点,缩短了业主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业主在资金交存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市住房局官方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据透露,下一步,我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还将在银行增设维修资金交纳窗口,让广大业主更加安全放心地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市民遇到相关疑问或发现违规行为,还可拨打电话0518—85417091向主管部门举报。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