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将启用物业维修金业主自缴模式
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从下个月初起,市区(不含赣榆区)全面取消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物业维修金的模式,市民在收房时不用再将动辄上万元的物业维修金交给开发商,而是直接将这些钱交到市住房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窗口,这样不仅方便了业主交存,还能保证资金安全。
开发商代收代缴有隐患 存在多跑腿、负担多等情况
物业维修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早在2013年前,市区就建立了物业维修资金制度,大家在买房时都会交。业主交存的首期物业维修金标准为:不设置电梯的房屋50元/平方米,设置电梯的房屋80元/平方米。
市住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维修金的建立,在促进物业正常使用、实现物业保值增值、改善业主生活环境、推动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经过多年运行,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物业维修金缴存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市住房局物业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负责人杨茜介绍,以前,物业维修金归集都是开发企业代收代缴模式,业主在领钥匙时将钱交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维修资金专项票据。开发企业在办理产权时,将钱交至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户。
不过,开发企业从收取这部分费用到办理产权,往往要间隔一段时间。在此期间,这些钱会一直停留在开发企业的手中,不但会造成业主利息的损失,还让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来回跑好几趟,这些都在无形中增加了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导致缴纳物业维修金的办事流程繁琐,办事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业主可自行到窗口交钱 资金使用计息更加科学合理
据了解,为加强市区物业维修金缴存管理,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今年3月1日起调整市区(赣榆区除外)物业维修金交存模式。即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凭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维修金交款通知书,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窗口直接交纳。
据杨茜说,实现“窗口直收”后,业主交纳的物业维修金将在第一时间存入每个业主的分户账号,产生的利息,将归业主自己所有,保证业主、房子和物业维修金相对应,在计息、使用、分摊上更加科学合理,特别是能有效解决资金被挪用等各类风险,让市民再无后顾之忧。
目前,我市在市房产交易大厅(海昌北路46号)或连云区房产交易大厅(中华西路东盛房地产二楼)都设立物业维修金窗口,业主可自由选择交纳物业维修金地点,方便业主交纳物业维修金,缩短了业主交纳物业维修金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
据透露,下一步,我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还将在银行增设维修资金交纳窗口,让广大业主更加安全放心地交纳物业维修金。市民遇到相关疑问或发现违规行为,还可拨打0518—85417091向主管部门举报。
自缴具体操作流程简单 没缴存凭证房屋办不了登记
针对市民关心的自缴具体流程,以及业主需要注意的要点,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有关人士也给出了答案。
据介绍,业主要先到开发企业申请领取物业维修金交款通知书,然后按通知书上注明的物业维修金交款金额到市房产交易大厅(海昌北路46号)或连云区房产交易大厅(中华西路东盛房地产二楼)办理交款事宜。
第二步是窗口交款,业主凭交款通知书及身份证到市房产交易大厅或连云区房产交易大厅物业维修资金窗口交存物业维修金。业主交存物业维修金后,到窗口打印出四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再一步则是凭证转交。业主需将交款收据第一联交给开发企业,未能提供收据凭证的,开发企业不得将房屋交付购房人;第三联为业主办证资料,未能提供收据凭证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随后,市民即将网上查询物业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信息。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