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强化职务犯罪矫正对象监管教育

24.05.2016  17:58

泰州市高港区现有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12人,其中科级职务犯6人、处级2人。针对职务犯罪人员存在一定官本位思想、人际关系网复杂、心理落差大等特点,该区在监管实践中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职务犯罪人员监管教育,起到较好的矫正效果。

一是掌握个性特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通过了解职务犯罪人员家庭状况、心理特点、有何特长等情况,逐一对其建档立册,便于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二是强化训诫教育,做到服从管理。 利用每月集中学习与季度考评活动,定期与不定期联合检察院、公安部门开展职务犯罪人员训诫教育,告诫他们认清自己身份,勇于面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消除其“特殊罪犯”心理。

三是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做到精准矫正。 通过与职务犯罪人员深入交流及对其家庭、社区的走访,结合犯罪特性进行综合分析,重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调整。

四是严格执行刑罚,做到监管规范到位。 加强日常监管,对职务犯罪人员全部实行手机定位。对其实行“无差别”管理,严格落实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双八”活动等规定。针对他们外出欲望较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五是开展教育帮扶,做到精准帮扶。 针对职务犯罪人员心理落差大的特点,经常性地对其进行走访、面对面交流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对心理状况不稳定的重点人员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帮助其舒缓情绪,摆脱心理问题,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目前,该区监管的所有职务犯罪人员思想平稳、能积极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在其他服刑人员中起到积极影响,总体表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