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多部门探讨“家事”化解工作机制

21.04.2016  18:00

4月18日,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召开首次家事化解工作研讨会,建立健全家事纠纷社会联动化解工作机制。

一是采取民意吸纳制度。 对一些矛盾尖锐、当地影响较大的家事案件开展巡回审理,邀请和吸纳当地人民调解员、群众工作评议团成员参与旁听,并请当地群众发表意见,在调判案件时兼顾当地风土人情。

二是采取心理疏导制度。 专门聘请擅长心理咨询或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作为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在庭前、庭中、庭后给予当事人心理咨询和辅导。

三是采取“暂缓下判”制度。 对家事纠纷案件不急于下判,而是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心理缓冲期,让当事人理性对待家族矛盾,促成此类矛盾纠纷的化解。

四是采取多元化解制度。 建立维护妇女权益社区、人民调解员微信群,与妇联、基层村(社区)及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家事纠纷矛盾调处无缝对接,合力构建严密的家事纠纷调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