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多措并举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06.02.2015  14:34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加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存量资金管理实施意见》、《高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部门预算资金2759万元、年初预留资金6610万元,用于教育、农林水等民生项目。 

  二是实行责任承诺。认真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度,更加注重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质量,要求相关责任人全部承诺背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了尊老金、城乡重残无业人员低保金等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审核检查,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四是深化信息公开。通过 “三公开”方式,在区民生资金网络监管平台上公开了10个部门、47个民生发放类项目资金情况,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