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船员也要查“酒驾”了

31.10.2014  17:24

  海事执法人员对“张皋3号”值班船员进行酒精测试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讯(通讯员高弘超 崔志华 张祥 记者杨丽)“你好,我们是如皋海事局执法人员,现在要对你进行下酒精测试,请在这里吹口气……”。10月29日,如皋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刚刚停靠在皋张汽渡码头的在航船舶“张皋3号”值班船员进行了酒精测试,此次检查未发现酒驾现象。

  据了解,今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交通运输部第9号令《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渡运时,渡船船员、渡工不得酒驾驶,如果违反本规定,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渡船船员酒后驾驶船舶,其精神状态和注意力都会受到影响,给自身和周围船舶带来安全隐患,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南通辖区共有皋张、通沙、通常、崇海、临永、海太等6条汽渡线,汽渡线大多紧邻港区码头,船舶流量大、通航环境复杂,而且汽渡船舶频繁穿越航道往返于长江两岸,这一水域是世界上最为繁忙的水域之一,日均船舶流量2500艘次,加之渡运车辆及乘客众多,相比与汽车酒驾,船舶酒驾的危害性更大。

  南通海事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南通海事局从今年8月下旬到11月底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及渡口渡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其中,该局执法人员将不定期突击对辖区汽渡船舶进行酒精检测,如发现船舶驾驶员有饮酒现象,将第一时间通报渡运公司,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