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漏废酸至运河 两嫌疑人被批捕

09.04.2015  10:43

  日前,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该市首例污染运河案,也是司法机关对污染运河的背后黑手首次“亮剑”!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于2013年10月份合伙借用苏州市某科技公司的场地和资质生产净水剂,后该公司于2013年12月份被环保部门告知停止生产。但是犯罪嫌疑人徐某甲知情后,仍通过中间商陈某某、周某某以船运的方式运输废酸至苏州市某科技公司厂房的池子里,从中获利9万余元。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多次以渗漏的方式非法排放废酸至京杭运河,犯罪嫌疑人徐某乙也参与了其中一次排放,造成京杭运河水质多次出现明显异常波动。经鉴定,非法排放的废酸属危险废物。

  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后,吴中区检察院侦监科、民行科及时介入,与相关环保部门协调配合,要求公安机关不但要搜集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等证据,还要搜集社会危害性等证据,以保证批捕质量。由于提前介入,及时掌握了案件情况,固定、收集了关键证据,该案移送审查批捕后,办案干警从速审阅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最终依法做出批捕决定。同时,在介入过程中与多方就民事追责的诉讼主体、证据收集、损害后果鉴定等进行研讨,引导公益诉讼,为民事追责程序的顺利启动作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