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鱼跃,要成为江苏沿江的标志
落实更严的举措 严守沿江生态红线
3月10日,我省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会议,将采取更严的手段,落实更严的举措,严守沿江生态红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63”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调结构、保饮水、控风险、强达标”,水清鱼跃要成为江苏境内长江生态环境的鲜明标志。
脆弱的沿江生态环境
我省沿江人口密集、产业密布,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据了解,全省目前2/3重化工产能集聚在沿江两岸,沿江8市废水排放总量占到全省的74.44%。长江沿线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年过境危化品运输量超过2亿吨,排污口和取水口犬牙交错,环境风险日显突出。
此外,入江支流水质堪忧,虽然长江干流10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其中Ⅱ类以上断面占50%,但2010年全部都是Ⅱ类水,尽管经治理已下降一半,45个入江支流控制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上升到69.8%,劣Ⅴ比例下降到9.8%,仍有少数断面水质呈明显下降趋势,直接影响长江水质。
3月30日,环保部列出了南京、无锡、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6个市饮水安全环境问题清单,我省立下军令状,必须在2017年底前依法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的清理整治任务,对推进落实不力的,将结合“263”行动,公开曝光问责。
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马上停
我省铁腕整治化工污染。据统计,从2006年到2014年,连续开展三轮化工专项整治,关闭了7000多家化工企业。2014年后,又开展了新一轮沿海化工园区和苏中、苏北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目前全省调结构着重控布局、严准入,对沿江地区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着力发展大型一体化石油化工、化工节能环保等高端产能。为严控化工污染,我省实行“三个不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园区、危化品码头一律不批,沿江两岸的燃煤发电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项目一律不批;建立沿江地区化工园区考核退出机制,开展新一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到2020年,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要占全省化工企业总数的50%以上;制订长江岸线利用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查岸线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或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已建项目,将长江岸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逐步降至50%以下。我省还将“开展针对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马上停,该升级的抓紧升级,该淘汰的要舍得淘汰。”副省长张敬华在昨天召开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
年底完成饮用水源地整改
按照今年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整改的要求,我省制定了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逐项设定清理时限,存在环境问题的每个水源地,明确一名政府领导作为整治责任人,每月督办、牵头协调解决;整顿排污口,严格控制新增取水口、排污口,在现状基础上实施入江排口和排放量总量控制。对影响取水安全的排污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省环保厅陈蒙蒙厅长表示,我省将推进沿江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城乡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市、县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
我省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提前摘掉劣V类“帽子”。推进重点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水质达标,定期通报地方政府劣Ⅴ类断面水质情况,对不达标断面的“断面长”及劣Ⅴ类断面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建琳介绍,我省正加快编制实施重污染入江支流整治方案,尽快消除劣Ⅴ类水体;推进污染源综合治理,推进造纸、印染、制药、制革等11个重点行业的清洁化改造,年内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启动国家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据统计,全省3月份关停化工企业92家,其他工业企业206家,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911个,取缔非法小作坊111个,停产整治10家酸洗集中区,长江沿线2个危化品港口制定搬迁计划,1家化工厂集中区确定年底前关闭。
根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原则,以及国家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围绕“263”专项行动“减化”目标,我省严防死守沿江生态红线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23%的红线,并推动绿色沿江产业向沿海转移。陈蒙蒙说,下一步,我省将结合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加强南水北调、通榆河“清水廊道”和洪泽湖、骆马湖、高宝邵伯等良好“湖泊群”保护,引导苏北苏中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启动国家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 丁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