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复核214294个低保对象 清退"错保""人情保"205人

15.12.2014  15:23

      “有了低保,再侍弄点小园地,日子好过多了!”泗阳县爱园镇季圩村村民季如光已年近古稀,且患有尿毒症,还得照顾脑瘫的老伴,生活窘迫。在全市低保办理专项整治行动中,他的情况被核查清楚,按照程序,办理了低保。

      季如光说,现在办低保,不再是村里说了算,得民主评议,还得上墙公示。“老百姓看得见、说了算,上不上得了低保,心气都顺,没怨言。”据介绍,季圩村已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清退“错保”“人情保”,增加真正困难家庭,并全部对外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9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办理专项整治行动,已复核低保对象214294人,新增19610人,退出7870人,其中清退“错保”“人情保”205人。

      “我们全面核查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突出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核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胡盛春告诉记者,在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低保问题的同时,已在全市1461个村居(社区)设置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栏1519个,对低保政策、办理流程、低保对象等信息实行长期公开。

      据胡盛春介绍,以低保办理专项整治为契机,市民政局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在全省率先完成“三项任务”,即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搭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形成规范管理常态。

      “我们还依托宿迁民政网、民政微博等平台,设立群众‘举报台’,接受群众相关政策咨询和问题举报。”胡盛春介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民政部门在建立健全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宿迁市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宿迁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发放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正在调研制定《关于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实行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为构建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长效机制,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

      “既复核、处理了具体低保问题,又创新了方法,形成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了社会救助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泗阳县史集街道办孙李村党支部书记胡继雷说,“低保办理专项整治行动非常及时、非常务实,效果得到了普通群众的充分认可。”

      市民政局副局长卓维礼表示,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少事多的问题依然存在,市民政局正会同财政部门,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聘用兼职社会救助协理员,从工作体系上保证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真正让社会救助撑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之伞,走好联系服务群众和落实惠民政策最后一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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