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警方着力“五个加强”防控治毒风险

21.06.2016  01:42

  毒品,是社会毒瘤、万恶之源。毒品治理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幸福。在新常态下,毒品治理正处于集中攻坚期,给位于淮安南大门的清浦辖区治理毒品违法犯罪带来新的挑战。面对传统毒品多方渗透和合成毒品不断泛滥的双重压力,清浦分局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治国理政新理念,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气力治理毒品问题,“五个加强”做好防控治理毒品的攻坚战。

   一要加强造势治毒。 清浦警方积极发挥辖区内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单位”等创建活动,使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开展全方位禁毒宣传,建立禁毒大队牵头、办公室协助、派出所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防教育宣传体系,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六进”工作,以提高他们禁毒意识和识毒能力,及时发现、制止、举报吸贩毒活动。要积极组织协调媒体采用随警报道、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基层公安机关禁毒战果,大力宣传缉毒人员典型事迹,营造强大的缉毒攻坚声势和浓厚的禁毒会战氛围。

   二要加强源头治毒。 要强化毒品立体查缉,以南站、高速公路等出站口为重点开展卡点缉毒工作,充实巡特警的装备,根据吸、贩毒品人员行动轨迹、路线,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涉毒检查卡点,增强查缉实效。要强化跨地区禁毒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对客运、寄递物流行业的毒品公开查缉,切实斩断毒品走私、贩运通道。要入社区、进村组开展外流贩毒高危人员和吸毒人员大排查,落实滚动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本地吸毒人员、外流贩毒人员、外流贩毒嫌疑人员等四本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知。要狠抓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审批、发证和监管,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严防易制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组织基层力量与吸毒成瘾人员、吸、贩毒高危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教管控。为使当前特殊涉毒人员不致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严打治毒。 要强化破案攻坚,瞄准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制毒、跨境跨区域贩毒和互联网涉毒,严厉打击吸贩毒团伙。清浦警方针对已侦破涉毒案件中大案、要案不多的现象,要强化“打团伙、破大案、摧网络”的缉毒侦查工作理念,梳理涉毒线索,加强大要案件经营,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环节打击,力争将毒品犯罪做到连根拔起。针对“以贩养吸”人员,要坚持“大案小案一起办”理念,深化“打零包”机制,加大对零包贩毒线索的搜集力度,发现有涉毒线索的,均要及时立案侦查;凡是查获吸毒人员的,一律要追查其毒品来源,力争通过查处吸毒人员,打击一批零包贩毒人员。强化禁毒体系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涉毒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网上传授制毒技术和制贩毒活动。要努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建立健全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要根据毒情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对禁毒部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配备必要的侦查仪器和设备,以加强技术手段及装备建设,努力提高毒品查缉工作的警务实战能力。

   四要加强依法治毒。 对易制毒化学品案件,要坚持严管重罚,对违法犯罪形成强力震慑,促使企业或单位不越雷区、不踏红线,如实申报,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有效控制“毒驾”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并发挥治理作用,积极推行“毒驾”入刑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压力和安全隐患。完善公检法毒品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执法办案工作意见,公检法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健全毒品犯罪依法从重惩处机制。对贩卖毒品者,不论数量多少,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吸毒成瘾的,一律予以强制戒毒。对明知贩、吸毒品,不制止、不报告甚至纵容贩、吸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的负责人,以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逮捕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为招揽生意,免费提供“摇头丸”等毒品给他人吸食的,对在公共娱乐场所兜售“摇头丸”等毒品的,分别以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移送逮捕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加强问责治毒。 建立健全禁毒工作的督导和问责制度,不断增强单位、部门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禁毒工作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对因工作失职,导致辖区毒品泛滥,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对职能部门监督不力,导致发生影响恶劣的毒品问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对包庇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严查,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一律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