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的“硬任务”——清浦检察院向班子成员派发“季度工单”

05.08.2015  14:22

  “本季度,各分管领导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专题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二要召开一次干警思想分析会议,三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活动……”,近日,淮安清浦检察院一次党组会上,检察长黄国梁代表院党组向班子成员派发落实主体责任“季度工单”。 

  在该院网站公示栏上,20余项“季度工单”,既有共性任务,又有结合分管工作的个性任务,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刚性目标,分季度向班子成员进行派发,并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除“季度工单”中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外,该院党组还要求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状况,积极探索创新,增加自选动作,同时,要将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通过文字记录、图片资料等方式,及时填录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手册》,确保过程留痕,记录全程。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每季末通过查阅每名班子成员《履责纪实手册》,看“季度工单”的内容是否逐项消号,是否存在突击记录和虚假纪实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点评和通报。同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照“季度工单”,不定期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的事项及时做好提醒。 

  “派发‘季度工单’,使主体责任更加明晰,任务更加具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把主体责任真正地放在了心上,抓在了手上”检察长黄国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