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法官敲响被执行人家门
07.12.2014 16:4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特写
新华报业网讯 “加油,已经是第20层了,再登上6层,我们就到达目标点了……”12月6日天刚蒙蒙亮,在楼梯上艰难抬步的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翟良彦不断给干警们鼓劲。
他们是在寻找被执行人。家住泗洪城区的刘某骑电瓶车将儿童许某撞伤,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其赔偿许某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避而不付。
12月5日,干警得知刘某住东尚阳光某单元26楼的信息后,决定周六清晨突击行动。执法人员摸到小区刘某的住宅楼傻眼了:电梯需刷卡方可上下;找物业吧,又怕走漏风声惊动被执行人。
“爬上去!”翟良彦说着,就带着大家爬楼梯。过了10楼,大家就感觉腿酸气喘;到了20楼,要用3分钟才能上一层楼,大家拉着手,扶着墙,吃力往上登。
“咚咚……请开门”,到达被执行人家门口,任凭执行人员怎么敲门,对方就是不开门。一遍、两遍、三遍……经过10多分钟敲门,当事人的家人才把门打开。可让执行人员想不到的是,刘某仍睡在床上,一付懒散的样子。干警们压着火,与其论法说理,最终依法将其强制带回。
刘某被带至局里后,干警们详细向其释法明理。刘某晓得如若再次拒不执行,将面临拘留的后果毫无余地后,连忙通知其儿子将5000元钱送来。
泗洪县人民法院院长耿辉告诉记者,自今年11月份以来,泗洪法院执行局每周都会选择一天开展清晨行动,今天已经是该院第11次清晨突击行动。当日行动共强制带回被执行人20人。 许昌亮 徐明泽
编辑: 莫小羽、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7.12.2014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