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20.03.2017 12:1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2日至4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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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03.201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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