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混改第一单:交行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17.06.2015  20:15

  ■见习记者 毛宇舟

  16日晚间,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交通银行深化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交通银行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交通银行深化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的批准。

  6月4日,交行就曾对混改事项进行过说明,公告称高度关注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积极研究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有关问题。

  交行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9.70亿元,同比增长1.50%。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达19.89%,同比提升2.88个百分点,中间业务贡献度显著提升。6月3日,公司还进行了2014年度分红派息,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65元。

  截至今年3月底,财政部持有交行26.53%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同时,汇丰银行持有18.70%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持有4.42%的股份。

  作为第一家改革方案获批的银行,交行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探索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路。

  早在去年7月份,交行就发布公告称,作为上市公司,交通银行已形成了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海外资本共同参与的股权结构,具备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特征。公司高度关注国家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正在积极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可行方案,以此推动公司改革的深化,强化风险管控与责任约束机制,激发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今年3月份,公司董事长牛锡明公开表示,有关部门还在研究,还没有批下来,国家控股基本架构不会做大的改变,内部股权结构会有所变化。该话语也和昨日交行公告表述一致。

  交行位列银行混改第一梯队,备受资本市场关注。本月,受混改预期影响,公司股票1日、4日、8日,三度涨停。昨日在大盘调整,个股普跌的情况下,交行仍上涨1.94%,收报8.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