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利军:在学深悟透力行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为我们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报告还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强大动力,以司法之力在新的征程上解群众之需、促公平正义、融入社会治理。
邱利军(右)出庭公诉
一是要筑牢政治忠诚。对党忠诚是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史。在持续不断的理论学习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人生价值追求融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要践行为民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秉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严谨态度,认真细致办好每一起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刑事政策关,通过个案办理来彰显司法正义,确保司法质效;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融入群众、服务群众,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要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牢固树立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认真梳理履职过程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介绍:邱利军,现任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申报的课题获最高检立项,撰写的案例获评最高检精品案例、入选指导性案例丛书,先后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嘉奖,被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群众满意好干警”、“最美检察干警”,被盐城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忠诚卫士”、“政法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