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被尾随殴打险遭强奸 她这样做救了自己
扬子晚报网12月12日讯 (记者 任国勇) 9日晚上,一名年轻女子拎着一包化妆品在经过栖霞区寅春路高架桥时被人尾随到一个工地处,遭到陌生男子企图强奸。在被施暴过程中,她机智地将包扔向马路中央,吸引过路驾驶员注意。因激烈反抗,嫌疑人没有得逞。11日,嫌疑人周某被抓获。
11日下午,栖霞区迈皋桥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强奸未遂的男子周某。此人到案后只见他戴着大框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经审讯,周某对当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即警方将他带往现场进行指认。据了解,10日早晨,迈皋桥派出所接到张女士报警称,她在9日晚上9点多钟在寅春路被一男子尾随,差点被强奸。民警随后调取受害人张女士当晚行走路线的路面监控。
监控显示,当晚9点57分,她路过万寿华电中学附近路口时,一辆轿车从旁边经过,轿车减速,尾灯亮起。随即,轿车在前方漆黑的桥洞下停车并打起了双跳灯。紧接着,张女士经过漆黑的桥洞。据张女士诉说,她经过桥洞后,那辆车开始尾随她,直到前方不远处的丁家庄保障房二期工地旁,车上男子追逐她约50米,然后勒住她的脖子。
案发的偏僻路段周某交代,当时见她长发飘飘很性感,就企图搭讪与她开房发生性行为,在遭到拒绝后,他就勒住她的脖子往车里拖拽。在此期间,张女士见到有过路车辆的灯光就大喊救命。周某见她喊救命就对她殴打了七八拳。在此期间,张女士也假装屈从,当路过车辆经过时,她突然将手中一袋化妆品扔向路中央并叫喊,意图引起过路司机注意。至此,周某放弃施暴,驾车逃离。
第二天张女士报案,警方于11日下午将嫌疑人周某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警方提醒,单身女性尽量避免独自夜行。遇心怀不轨之人,若判断他是要财物,可先稳定对方情绪,牺牲财物保全自己人身安全。如遇身体侵害,不要激怒对方,可拖延时间寻找机会求救。比如说,此案中的张女士在遇到侵害时,选择等待路过车辆靠近时扔包求救,获得脱身的机会较大,值得肯定。但张女士在经过高架桥下方时发现有人尾随,不应该继续往偏僻的路段去,应该及时转入灯光亮的大路和人员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