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立案时间、案号、审判长、审判员、判决时间等信息瞬间呈现。从今年3月1日起,海南省三级法院办结的每一起案件都有一个终身识别的二维码,如同身份证号一样,将案件信息与审理者“绑定”。
“压力挺大的。”海口市龙华人民法院的年轻法官何芬坦言,这是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的创新之举。
二维码方寸天地,容纳的却是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满满期待。
从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到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再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年来,群众从中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参与感、获得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先后对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截至目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的13次会议中,9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相继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等多份重要文件,为司法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年来,上海、吉林、湖北、广东、海南、贵州、青海7个第一批试点省市的改革效果如何?有哪些经验启示和苗头性问题?近日,本报记者赴各地调研采访,看到的是蹄疾步稳、上下联动、各具特色的探索创新:
在上海,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率先破冰,33%的员额比例真正实现了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职业化;
在海南,司法责任制稳步实施,全面推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终于从理论走向现实;
在深圳,职业保障初见成效,没有行政级别的困扰,法官、检察官更乐于在业务上有所追求;
在湖北,人财物省级统管顺利实现,基层法院、检察院摆脱了“地方粮票”的困扰;
……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央政法单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统筹协调,不断推出一批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目前,试点省市按照中央部署,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着眼可复制可推广,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各类改革措施正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在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近日,中央又确定了山西等11个省份开展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朝着这一目标,只争朝夕,知难而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迈出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