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局:强化“四个深入推进”谋划2015年监督检查工作

24.12.2014  10:50

 

 

      一年来,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省市粮食局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2015年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将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提升粮食监管质量,重点谋划四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 进一步完善粮油质量检测网。力争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区域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的挂牌授权,能满足开展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和有关工作的需要,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粮食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 增强粮油质量检测能力。针对当前粮油质量检验队伍薄弱,技术设施落后,经费来源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政府对粮油检测设施的投入,不断壮大粮食质检队伍,推行粮油质检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粮油质量检测水平。 三是 完善粮食质量监管措施。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定期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粮食收购现场、粮食企业对粮食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搭建企业与部门间的粮食质量信息网,做到粮食质量全面感知、质量风险提早预防、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事故。

      二、深入推进粮食企业信用等级建设。一是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粮食局将组织成立综合评价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分工,根据《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估细则(暂行)》,结合本地实际,初步建立起宝应粮油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集、评价、披露、服务、奖惩等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二是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走访等方式,积极向各粮食企业宣传为什么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让各企业了解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对塑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性,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信用等级申报。 三是 加强对信用评价的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档案,主动做好与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对接。对信誉优良的粮食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资金补助、项目扶持、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按照信用等级,对粮食经营者实行分类监管,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需重新组织审核评定,不断扩大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和影响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管粮政策宣传。 一是 创新宣传方式。改变以往通过新闻媒体短暂宣传的方式,采取印发《粮食收购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在广场和人群密集处组织粮食政策现场咨询、在粮食库区和城乡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是 扩展宣传广度。结合《条例》法规颁布日、重大节假日、夏秋粮收购季节,制定专门宣传计划,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平台,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增强社会各界对依法管粮的认同感。 三是 挖掘宣传深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勤下基层、多访农户、常走现场,将政策宣传资料送到农民手中,将政策宣讲台设在田间地头,将收购品种和质量样品放在收购现场,与种粮农民面对面宣传解读国家惠农粮食政策,提高群众对粮食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四、深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 加大粮食执法装备投入。进一步武装粮食流通执法队伍,落实专门执法经费,为一线执法人员配齐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录音笔及相应粮食质检设施,为依法履行粮食监管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 抓好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人员素质技能培训机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能力和业务水平,力求执法科室人员全部精通业务工作,争取明年新增2-3名人员取得粮食执法证。 三是 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涵盖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环节的执法程序制度。切实做到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调查取证程序化、备案归档明细化,提升粮食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亲和力,保证粮食执法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宝应县粮食局  张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