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08.2016  16:04

  日前,省政府党组召开会议,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大力弘扬敢负责有作为的担当精神,从严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为做好政府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石泰峰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条例》的出台,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会议提出,省政府党组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会议要求,省政府党组成员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充分认识到《条例》既涉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涉及领导责任,充分认识到每一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都要担起相应责任。大力弘扬敢负责有作为的担当精神,面对违纪违规现象要动真碰硬,面对改革发展重任要勇于挑担,面对突出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想担当、敢担当、会担当,努力在解决复杂矛盾中赢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从严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带头逐条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带头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同时,在分管领域从严执行《条例》,抓住典型问题,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