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淮19项骨干工程江苏省实施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

12.12.2016  15:40

12月8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会同江苏省水利厅在南京组织召开江苏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湖洼及支流治理两项工程验收总结评审会议。淮委副主任姜永生、省水利厅副厅长朱海生出席会议。

会议前,两工程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境内工程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省厅据此形成了汇总报告。会议期间,厅基建处从立项缘由、设计标准及规模、工程概算批复情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工程建设概述等五个方面向评审委员会介绍了江苏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湖洼及支流治理两项工程的概况,并就两项工程的工程效益、存在问题、建议和设想等三个方面作了详细阐述。

会议成立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听取了工程汇总总结报告,查阅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湖洼及支流治理两项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基本完成,除少量项目外,工程已通过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通过新建、改建撤退道路,新建、加固保庄圩等工程措施,保障行蓄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缓解行蓄洪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保证及时有效的运用行蓄洪区。我省淮河流域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进行湖洼易涝地区配套工程建设,提高防洪除涝标准,部分跨省骨干河道和流域重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3~5年一遇,沿淮洼地排涝标准达5年一遇,里下河排涝标准10年一遇。

1991年大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确定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湖洼及支流治理两项工程是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历时20多年,涉及8个地市,有100多个小项。这两项工程通过总结评审,标志着治淮19项我省实施的11项全部完成竣工验收或总结,也意味着全淮河流域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部圆满画上句号。

淮委、江苏省水利厅有关处室,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关市县水利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供稿:厅基建处 杨业政 摄影:省水利信息中心 刘晓萍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