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检察案例分析会开到发案单位
“朱彦清受贿时机主要集中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申报龙头企业称号、生猪补助资金、养殖小区补助资金给付以及协调工作等多个环节…”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原农委主任朱彦清玩忽职守、受贿案案例分析会在淮阴区农委召开,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林对该案进行了犯罪原因剖析。
2014年,淮阴区检察院在涉农惠民领域立案查处包括农委主任、农机局长的6件职务犯罪案件,为了警醒其他公职人员,该院于2015年春节前后在全区涉农惠民领域召开了5场反腐案例分析会,与发案单位干群开展互动式分析,找出犯罪嫌疑人的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对策,提高发案单位干群的拒腐防变意识。
淮阴区农委副主任沈步忠在案例分析会发言:“区检察院对朱彦清渎职、受贿一案的通报,令我们十分震撼,发人深省,我们要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充分利用农委发生的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深层次的警示教育,全体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筑牢思想防线。”
淮阴区农委畜牧水产科科长、动物疫控中心主任吴建海:“朱彦清案件使我们警醒,在农业项目申报、实施以及验收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不拿项目申报做交易,要加强对项目单位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省农委《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的要求,不搞随意性,不应付了事,不为亲情所累而谋取不义之财,不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案件分析会同时展示了朱彦清的悔过:“我没有算好经济这本账,为了这20万元受贿,假如我的生命还有20年30年……,那将是一笔什么数字,我悔不该当初。”
春节前,淮阴区检察院还联合区纪委、监察局拍摄了《“一把手”之殇》案例分析专题片,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出,原农委主任朱彦清、原农机局局长吴放、原审计局局长王永军三个“一把手”声泪俱下的忏悔,在与会的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广泛的震动性影响。
淮阴区检察院张洪斌检察长:“‘反腐案件分析会’开到案发单位、开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就是我院准确定位预防工作职能,杜绝形式主义的具体举措,今后案例剖析要在‘深、透、准’上动脑筋,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全面分析每个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特点、规律,研究切实可行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使广大干部从典型案例中警醒自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远离职务犯罪,使全区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廉政氛围和发展环境。”(郑冰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