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淮阴农委原主任玩忽职守受贿获刑6年3个月
朱彦清,2010年6月出任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农委主任,但短短几年时间,他就从风光的“一把手”成了阶下囚。近日,经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朱彦清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朱彦清任上,他在收取企业“孝敬”的4万元后,玩忽职守,导致该企业骗取国家相关补助资金达120万元。
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骗走国家120万补贴
2011年5月,江苏淮安某食品公司总经理程乙(化名),以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名义,申报“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145万元,总投资650万元。面对这样一个大项目,淮阴区农委没有组织论证即同意该公司申报。
当年7月,该食品公司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区农委主任朱彦清,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为该食品公司总经理程乙。
事实上,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该食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入资金只有100余万元。而2013年1月中旬,淮阴区农委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初验并认定合格。1月25日,淮安市农委牵头对项目进行现场查验,该食品公司通过伪造土地租赁合同、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伪造了验收材料,并顺利通过验收,骗取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
淮阴区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朱彦清作为区农委主任、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玩忽职守致使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给国家造成120万元经济损失。
拿好处给关照,成了他的“潜规则”
朱彦清缘何玩忽职守?检察机关调查发现,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朱彦清分3次非法收受该食品公司总经理程乙为感谢其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帮助和关照所送的现金人民币4万元。事实上,对于朱彦清这个农委主任来说,底下的相关企业都知道,拿好处给关照是他的“潜规则”。
朱彦清1963年9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任淮阴区委农工部部长;2007年1月任淮阴区农业局局长;2010年6月任淮阴区农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兼林业局局长。
经查,2011年中秋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朱彦清利用职务便利,还先后14次非法收受其他人贿赂17万元,并为他人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朱彦清说,第一次收受贿赂时,他心理是复杂的,还心存胆怯、害怕,但事后觉得无人知道,担心害怕就逐渐弱化,胆子也就越来越大,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悔过
对不起当民办教师的父亲
去年5月10日朱彦清终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被刑事拘留,今年4月9日,因玩忽职守、受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
朱彦清在悔过书中写道:我没有算好家庭这本亲情账。我的女儿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儿子在重点大学读书,更有一个关爱我的妻子,我深深地刺痛了他们,为不能再做一个称职的丈夫和父亲而悔恨不已。而最让朱彦清感觉对不起的人,是曾经为民办教师的父亲。
朱彦清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小时候依靠父亲当民办教师每月十多元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生活。“在那样困难的条件下,父母亲仍然送我们5个孩子去上学读书。”朱彦清说,但在担任农委主任这个职务以后,认为管得摊子大了,找来办事的人多了,有点飘飘然。“从吃请到收受钱物,一步一步滑向深渊,走向犯罪道路,我将悔恨终生。”朱彦清说。(陶维洲)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