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进一步强化农机市场监管工作
27.10.2014 15:24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推进全市农机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工作,日前,市农机部门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出台《淮安市农机市场监管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农机市场的监管范围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江苏省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书核发以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
《办法》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加强农机市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整个监管过程必须留有记录备查。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市农机化信息网、设立举报电话等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监管对象违反法律法规等信息。同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现农机市场监管工作从单一书面审查向信息化平台、现场执法检查转变;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监管向全覆盖监管转变。
《办法》指出,对于查处报废更新拆解企业、维修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将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文明规范执法,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主动告知申请办理许可事项需提交的合法、有效资料,并办理相关证照。发现报废更新拆解企业、维修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对超出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告知相关监管部门。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7.10.2014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