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迎来首位享受车购税新政的纳税人

10.10.2015  11:17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市民顾先生在长假期间购买了一辆长安铃木1.6排量的小汽车,符合享受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政的条件,10月8日一上班,顾先生就前来国税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并顺利取得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成为我市首位享受国家车购税新政的纳税人。
  预计车购税新政将再次引爆我市汽车销售市场。据统计,我市2015年1-9月份共办理乘用车41634辆次,其中有七成左右为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共28324辆次;按此推算,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将突破5万辆,也就是说约有五万名淮安人因此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