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留置第一案庭审网络全程直播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引关注

07.05.2018  09:14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陆某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该案庭审。这是淮安市两级监察委成立以来办理的首起留置案件。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出庭支持公诉,淮安区法院院长张强担任审判长。庭审当天,淮安市两级纪委监察委组织100多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评议,20余名省市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

  据了解,2月22日,淮安区监察委对陆某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2月24日,经淮安市监察委批准,陆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因该案是淮安市第一起留置案件,淮安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3月16日,该院指派2名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初步审查证据材料,并针对需要进一步固定补强的证据提出建议。

  4月2日,淮安区监察委将该案移送至淮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提高办案效率,淮安区检察院于当天中午立即召开检委会会议,讨论对陆某某适用强制措施问题,并于当日决定逮捕。随后,徐承业审阅卷宗,听取辩护意见,于逮捕后24小时内对陆某某进行讯问。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介入,对案件开展证据合法性审查工作。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2年7月至2018年2月,陆某某在担任淮安区车桥镇乡镇企业服务站站长、安监站站长期间,利用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业经济增长点项目资金等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0.4万元,挪用公款15万元,并先后向11家企业索取、收受贿赂12.25万元。

  4月17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依法将陆某某向淮安区法院提起公诉。5月4日庭审当天,为有力指控犯罪,徐承业以PPT的形式,条理清晰地展示出指控陆某某犯三罪的各项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多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在经过合议庭半小时评议后,法庭当庭宣判,对淮安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陆某某所犯三罪共15起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对徐承业的答辩意见予以认可,并在判决说理中予以引用。最终,淮安区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通讯员 张士海 徐 成 朱亚运 记者 郎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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