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检察严查涉“新网工程”职务犯罪

30.10.2015  09:10
      10月12日,原任洪泽县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的徐某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这是今年以来,淮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处“新网工程”背后的职务犯罪过程中揪出的第15只“蛀虫”。

  “新网工程”是国家为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流通产业,解决农产品销售不畅、买难卖难的问题,自2006年起决定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工程”,要求各级供销社入股涉农企业,按照规定给相关企业下发补贴的形式。2009年以来,淮安市相关企业获取的国家级、省市级“新网工程”项目引导资金的总数额达到6000余万元。如此巨额的资金是不是都真的流向服务农村流通的经营企业呢?

  2014年底,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在查处一起受贿案时发现了一条已被删除的短信,信息显示“经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已将一份报告中对淮阴区一家企业骗取新网工程资金的行为改为不当获取”。市检察院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明确专人联系淮阴区检察院驻点办案,通力合作,调取书证、锁定关键证人。在全面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2015年3月14日对“新网工程”引导资金负有监管职责的供销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一案予以立案,仅27天就确定该案主要嫌疑人孙某某(正科级)。

  随后,淮安市检察院将“新网工程”作为本年度渎职案件查办的“重中之重”,办案工作很快在全市推开。以案带案、滚动查处,盱眙县、洪泽县、涟水县陆续有所斩获。截至目前,淮安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在“新网工程”领域共立案9件15人,其中7人涉嫌经济问题,查办正处职干部1人、正科职干部4人、副科职干部1名,同时为反贪部门提供线索并立案查办6件6人,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并立案查办1件1人。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淮安市检察院对该市查办的供销系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侦查经验、特色做法,加强罪名研判,形成的信息材料在省反渎工作会议上交流并被省检察院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