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建立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正面清单制度

18.09.2016  18:35

      近日,淮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正面清单制度,针对低保等保障类资金发放“最后一公里”中的漏洞。

      淮安建立的正面清单制度中,将城乡低保资金、救灾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孤儿及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优抚资金、社会福利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等10项资金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这些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要求必须在清单规定的项目内列支,同时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禁将资金打入除直接受益人之外的个人账户。

      正面清单制度建立后,要求各县区重点在发放关口“设卡”,要求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或代保管“一卡通”存折;县区民政部门因打卡发放各类资金存折、存单时,应由各乡镇民政办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签字领取;乡镇民政部门领到存折、存单后,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上,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同时须及时采集保障对象领取存折、存单时的照片存档留查;对确实无法实行“一卡通”发放的特殊对象,发放现金的要有救助对象本人以及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的签字;非本人领取的应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为了让该项制度得到落实,淮安市民政局建立三条监督制度:一是建立随机回访机制,县区民政局每年随机回访核实人数不得低于发放对象的20%,回访核实应有书面记录或受访人签字;二是导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市民政局每年将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1-2个县区某一项资金进行跟踪核查。核查采取全过程审核,即从资金的下拨方案、分配标准、使用方向,一直延伸追踪到最终受益人;三是协同配合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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