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进一步推动监督检查工作上水平
近年来,淮安市围绕“构建淮粮大监管”主线,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和案件查处行政处罚力度,有效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稳定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下步,将着力从四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监督检查工作上水平。
一是推动职能转变和队伍建设,为依法管粮创造条件。 贯彻《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县(区)的考核力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装备和经费的落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由粮食部门承担的质量强市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全市原粮监测等有关质量强市工作的资料,做好迎接省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的准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法人、收储资格、仓容等信息变更情况,即时组织采集上报,将粮食流通市场检查中的行政处罚和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录入《江苏粮网》行政执法系统,推广应用移动执法;加强信用工作督促检查,统一全市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口径,建立归集工作责任制,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保证本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举办全市粮食执法队伍培训班,邀请省局领导及市法律法规专家进行授课,及时更新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粮食执法队伍人员素质。
三是狠抓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执法基础。 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颁布纪念日、夏秋两季粮食收购等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设置展板、展台,印制并发放《粮食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粮油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积极宣传粮食法律、法规,让广大老百姓更好地了解、关心、支持粮食工作,营造执法基础。
四是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全面规范、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加强夏秋粮收购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开展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加强粮食质量、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稳定;对151家已授牌的“放心粮油店(柜)”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家开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适时进行复查;对县(区)申报新创的“放心粮油店”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店铺进行授牌,同时,年创建“放心粮油示范店”10家;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邀请淮安市电视台、淮安日报社等媒体参与,对各县区已授牌的放心粮油店、放心粮油超市专柜开展节前放心粮油市场专项检查,保障节日期间粮油的正常供应。(淮安市粮食局余九霞、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