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23.03.2015  12:05

  为确保全面完成淮安市“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淮安市政府出台了2015年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9.29%、8.24%、9.85%、9.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为实现上述目标,淮安市将从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强化技术创新支撑等方面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