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财政:2015年工作着力处理好“四对关系”

11.02.2015  12:40

  2015年是改革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要求,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科学组织收入的根本要求,处理好“增收”与“节支”的关系。 该局将发展经济稳固税源,加强对重点行业税源分析,夯实骨干税源基础;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努力挖潜增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加大土地出让金和其他政府性基金的征管清欠力度,扩宽增收渠道;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产业转型、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密切关注“营改增”、房产税扩容、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等税制改革进程,切合地方实际积极应对;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贯彻落实中央规定,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

   坚持公共财政基本方向,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该局进一步强化“理财为民”理念,集中公共财力和公共资源,不断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确保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超过70%;加大“三农”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社会保障预算管理;落实教育、城乡低保、居民医保等普惠性支出提标、提档、提补政策,加大对就业、保障性住房、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投入;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创新购买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把握改革创新主基调,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 该局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管理,利用好各类预算的特点,加强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努力形成资金合力,促进对所有财力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举借、防范风险;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暂存款、暂付款,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稳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和预算执行系统互联互通,着力健全集“征缴、入库、使用”于一体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办法。    

   坚持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坚持“效率”与“廉洁”并重。 该局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能力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改进工作作风,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真抓实干”为重点,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倡导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促使财政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创新、由忙碌繁杂向规范有序、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好干部职工廉政教育,规范党员干部理财行为,加快推进财政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免疫力”,加固“防腐墙”,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不断健全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塑造团结协作、和谐共处的团队精神,积极向上、不断创新的工作精神,全面提升财政部门整体形象,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