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2015—2016年)公布

04.01.2015  12:58

  近日,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苏依法〔2014〕2号)规定,经过申报推荐、实地审核、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淮安市2015—2016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公布,市公安局等7个市级政府部门、清河区药监局等31个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为2015-2016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载体。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方法,其中涌现出了这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