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四个坚持”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14.08.2015  21:48

   2015年,淮安市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标准,逐步形成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工伤补偿协调发展“三位一体”机制。全市人社部门通过坚持“四个并重”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力维护职工权益,推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工伤保险扩面,提高保障待遇。淮安市加快工伤保险全覆盖,不断加大基金征缴力度。推行“四方联网”征缴模式,工伤保险参保增长人数超过目标增长值,2015年上半年全市参保人数达到46.87万人。同时,将参保人群扩大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现工伤保险“应保尽保”。突出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今年7月,淮安市出台文件,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全员参保。部分建筑工人临时性、流动性较大,或者使用就业不稳定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单位,可以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在项目所在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淮安市还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大力推进未参保的单位尽快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及时提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坚持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淮安市完善工伤认定流程,明确工伤受理期限和限期办结期限,提高工伤认定效率,缩短认定周期,提升工伤认定准确率。建立工伤认定疑难案件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案例研讨会,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开通工伤网上申报处理平台,实现用人单位足不出户申报工伤。在全省率先创新施行工伤事故备案制度,实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介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只要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络等多种途径向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一经核实即可提前办理工伤医疗卡,职工看病的医疗费用将由就诊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用人单位和职工不再需要垫付看病费用,切实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坚持推行工伤康复,做到客观公正鉴定。淮安市以职业康复为核心,推进工伤康复体系建设,坚持康复与鉴定并重,通过劳动能力预鉴定实现康复提前介入,建立了高效的工伤康复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工伤康复工作,2014年全年工伤康复职工达30人,有效地提升了工伤职工的恢复能力,促进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后最大限度地恢复就业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业务培训,提升劳动能力鉴定水平,做好新旧鉴定标准衔接,确保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坚持加大工伤预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淮安市完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确定并实施宣传和培训两大类预防项目。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宣传,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作带有工伤预防标志和提示的安全帽、手套、宣传画等向重点行业企业发放,扩大宣传效果,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今年6月,淮安市各县区集中开展了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据悉,在宣传咨询活动首日,全市共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稿件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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