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企入户大走访】淮安市司法局“十个一”推进“阳光扶贫”
4月份以来,淮安市司法局组织机关4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深入挂钩帮扶村开展“阳光扶贫”活动。
一是每人一本“活台账”。 充分利用笔记、心记、电脑记的“三合一”的记录方式,将帮扶对象的贫困程度、脱贫难点、急需帮扶措施、脱贫计划等形成一本“活台账”,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脚下有路。督促帮扶对象做好收入日记账,不搞“数字脱贫”。
二是每人一张帮扶责任清单。 以局党组名义下发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清单,除省市提出的共性要求外,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特点,逐项明确帮扶内容、帮扶责任人、具体措施、序时进度等,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三是每月了解一次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 每月通过电话询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帮扶对象该月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掌握有效信息,根据实际调整脱贫计划,遇到问题“马上就办”。
四是每季度办一件实事。 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季度帮助结对农户办一件实事。在逢年过节送慰问金和生活用品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共谋脱贫致富之路,进一步培养帮扶对象“造血”动能,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切实增强帮扶对象获得感。
五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每季度组织优秀律师、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农户,就困难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流转、危房改造、拆迁补偿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每季度撰写一篇帮扶日记。 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季度撰写一篇帮扶日记,在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的基础上,记录对个人思想进步有积极意义的典型的人和事、对加快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有参考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以及对指导农村工作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切忌纸上谈兵,对群众所反映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尽快帮助解决。
七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实绩公示。 以该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为载体,经帮扶对象签字确认后,每季度初向社会公众公布上季度全体帮扶责任人扶贫实绩,使扶贫工作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倒逼担当作为。
八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会办。 由该局监察室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帮扶措施是否达序时进度,帮扶过程是否遵纪守规等进行严督实导,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会办。
九是每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标尺。运用信息公开、群众评议、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每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评价结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对帮扶对象不满意且收入无明显增加的,要予以问责。
十是每年评选一次“阳光扶贫”标兵。 坚持实绩导向,以个人自荐、群众推选、网络投票等方式,评选出一批在“阳光扶贫”工作中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人物,大力加以宣传和推广,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扶贫工作热情,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全面推进扶贫工作。评选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