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制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日前,淮安市人社、财政、教育、工商、国税、地税、商务、科技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并经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2015—2017年,全市拟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65万人,引领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2450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10个以上,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建成率达到100%,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服务机制。
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重要力量,大学生创业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生存型”创业向“机会型”创业转化率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在淮安近年来涌现出的创业典型中,大学生所占比例持续增长,服务类、科技类、创意类企业令人眼前一亮,仅2014年就有29个大学生项目被认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争取省补资金245万元。淮安市出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旨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大学生服务,构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计划》包括四个方面12条内容,其中:首次明确提出在高校推动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以“1+X”模式拓展电子商务、网络创业等培训课程,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虚拟基地;对在本地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正常纳税的大学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毕业3年内从事文化创意类、工业设计类或有专利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进驻各类创业园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大学生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合伙经营、创业实体带动5人以上就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2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凡诚实守信、按期还本付息的大学生个人创业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开办企业贷款到期还本付息的,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计划》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工商部门要完善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对经过认定开办“网店”的大学生,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可享受农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指导各类大学生创业项目持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指导专家团队或机构每个2000元的项目指导奖励。淮安市还将定期举办市级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稿件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