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
23.10.2014 20: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破解传统小餐饮难达标、疏管理的难题,淮安市食安办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餐饮服务环节实际,研究出台《淮安市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探索规范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该项制度共分总则、小餐饮基本要求、小餐饮备案登记的申请登记发放和管理、监督检查、附则五章34条,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暂时未达到许可条件的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对暂时未达到许可条件的小餐饮实行备案登记制度,鼓励小餐饮改进食品加工制作、就餐服务、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等条件,积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小餐饮应当符合备案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地点符合基本卫生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餐饮服务操作行为等九个方面基本要求,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经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小餐饮备案登记有效期1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可申请延续,准予延续的备案凭证号不变延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店的备案管理、日常监管、抽样监督和应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餐饮安全。
(淮安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3.10.20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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