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商务局原局长犯受贿罪一审获刑六年
23.08.2016 17:37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记者23日从淮安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淮安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健受贿一案,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自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3.722万元、美元0.1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7.1万元的购物卡、价值3万元港币的购物券、价值5698元港币的三星NOTE3手机一部。
编辑:盛捷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23.08.2016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