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民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18.04.2016  10:54

      4月8日,淮安区民政局召开了全区民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动员会,各乡镇民政科员、民政会计,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局长骆发明就如何开展这次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区纪委常委马建芳就这次整治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整治工作的重点提出了要求。这标志着该区民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

      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是根据市、区两级要求,对乡村“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三年来各乡镇民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漏洞;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冒领、私分、骗取、套取资金以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筑防线,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淮安区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整治范围为各乡镇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领域所涉及民政专项资金安排、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区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对民政资金的各种检查、审计和信息比对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民政专项资金在安排、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这次整治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整治单位问题与个人问题相结合,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整治将历时6个月,分为自查、组织核查、重点整治和总结、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在自查阶段,将分乡镇自查和区民政局核查两个环节,乡镇自查主要由各乡镇对近三年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并形成自查报告。区民政局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工作组进行集中核查。组织核查则由区纪委、审计局、财政局相关人员参与,对各乡镇民政办自查情况进行逐一过堂,全面检查验收,并形成区民政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报告。重点整治阶段将根据查出的相关问题,交办整治工作意见,由各乡镇明确整治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民政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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