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亮出“权力家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去年以来,淮安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步入了“快车道”。截至去年12月份,我市共圆满完成市级41个部门共涉及5459项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切实做到了“划定边界、亮明清单、限权去利、提质增效”。
精心谋划抓衔接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首要任务是清理行政权力,“减”去政府权力“赘肉”。但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量大,需要全市上下“拧成一个绳”,统筹考虑,从长计议。
从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关注着权力清理各项工作的实际推进,除了召开全市范围内的动员、推进会议以外,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给出批示。
市法制办、编办、软建办、政务办以及市各部门之间始终保持顺畅的沟通机制,法制部门的审核意见及时反馈传达至各有关部门,各执法部门迅速作出修改并再次报送审核。在权力清单清理过程中,法制办与市级42个部门反复沟通,不断提出具体完善建议和要求,平均每个部门修改次数达到8次以上,其中住建、公安、发改委等10多个主要部门反复修改达10多次,修改项目涉及权力依据内容、法律位阶、权力条目增减等诸多方面。
不仅如此,我市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与省里高度一致,严格按照省审改办、省编办、省法制办的要求组织清理行政许可清理、权力清单清理,及时向省编办、省法制办汇报清理工作进展。2014年12月份,省编办在镇江召开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座谈会,我市详细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获得了高度肯定。
严格审核快推进
权力清单如何再造行政权力?我市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将分散、重复、交叉的行政权力进行重新配置、优化程序,实行“流程再造”,绘制了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
为此,市法制办、编办、软建办、政务办等多部门,专门赴浙江省富阳市就行政权力清单工作进行专题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市级机关42个部门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
在第一阶段,全市确定了市级机关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范围,以“淮安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数据和有关事项通知为基础,坚持部门报、法制审同步进行,边报、边审、边修改、边完善,到11月中旬初步完成了清理任务。
在第二阶段,市法制办又组织42个部门对权力清单作了大规模的调整,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10个大类进行清理,确保与省权力事项清单规范保持高度一致。
在第三阶段,根据最新最近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市住建、质监、交通、规划、食药监、农机等部门都对本部门权力予以相应增减。而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权力清单,专门组织多个部门实施权力调整对接,确保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与新一轮机构改革相一致。
科学实施成效显
“权力清单并不是‘静止’的,而是根据改革需要,行政权力项目库不断进行梳理、调整。在这次清理中,我市确定了市级42个部门为权力清单清理责任单位,并对其下达清理任务。淮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监分局、人行等4个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未纳入清理。市机关事务局因无行政执法权力也为纳入。结合新一轮机构调整,原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合并,两部门权力归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使。
应该说,这次清理类别清楚。我市沿用省里的权力分类,即分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征用、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与省里有区别,我市将原属部、省权力但由市级机关初审的项目,作为行政许可初审事项予以统计;我市独创的行政服务事项,则以“其他权力(行政服务)”的权力类别进行统计。
确权制权,瘦身之后更强身。在对每项权力的审核中,我市坚持所有行政权力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有关法律条款必须写明具体条文内容,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准确掌握了解。
最终,经部门报送——法制办审核、反馈——部门修改、调整——最终审核确认,形成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市级41个部门行使的权力类别、名称、法律依据均得以清晰呈现,一目了然。(淮安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