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液化气爆炸(燃)事故的多发期。近期,多地已连续发生液化气爆炸(燃)事故,给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这些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由于用户缺乏对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了解,在安装、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且在发生泄漏后处置不当而造成的。面对液化气爆炸(燃)事故带来巨大的危害,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也无需“谈虎色变”,只要掌握了解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钢瓶的基本常识,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就能有效地预防液化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家用燃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出门时、睡觉前检查液化气钢瓶阀门是否关好。
2、不得在卧室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3、不得擅自拆卸、维修燃气用具。
4、严禁私自拆卸瓶阀、高压阀。
5、胶管应避免接触高温物体、热辐射。
6、经常检查胶管连接处是否用卡子固定及胶管是否老化、开裂。日常使用中注意检查燃气表外壳、燃气管上的连接点、气嘴旋塞、胶管等最容易引发漏气的部位,及时修理,防止燃气灶具漏气。
7、不得自行倒气、倾倒残液,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
8、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先开瓶阀,再开启炉具点火开关。
9、使用中不离人,以免火焰被溢出的汤水浇灭使燃气泄漏造成事故。
二、餐饮场所使用液化气瓶注意事项
为保障餐饮场所的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经营者应切实做到:
1、用气前先查看胶管是否脱落、龟裂,空气中是否有液化气臭味;如有,须中止用气操作并查找原因直至整改到位。
2、先打开钢瓶阀门通气,再打开灶前开关用气。
3、用火后关闭灶前开关,并务必在三餐用气后关闭所有钢瓶阀门,防范漏气安全事故发生。
4、与正规液化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候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五禁:1、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液化气,严禁超量存放,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过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气和其他明火,气瓶和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米,放置钢瓶、灶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
6、严禁使用热源加热、热水浸泡钢瓶,不得倾倒放置或倾倒使用液化气。
7、严禁超期使用减压器、密封圈,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8、严禁自行拆卸、维修液化气钢瓶角阀、减压阀,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残液。
9、严禁使用气液相双头液化气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