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规范审查不立案线索

14.04.2016  14:50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举报线索管理程序,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举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成立了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小组,由举报中心指定承办人对自侦部门初查内容、初查过程以及不立案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规定答复实名举报人。此外,该院还将不立案线索审查工作纳入检察委员会委员直接办理案件的范畴,由检察委员会委员亲自办理,全程参与,全面监督。

  “归范不立案线索审查工作,不仅有助于举报中心与自侦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也能够最大化利用举报线索,减少线索处理的随意性,增强举报答复的针对性,提高举报线索成案率,以及减少和杜绝违规违法办案问题的发生。”该院检察长刘庆国说。2016年以来,该院已对自侦部门反馈的3件不立案线索进行了审查,受到实名举报人的一致好评。其中,检委会委员审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