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旧伤疑云

29.12.2015  14:57
    “真没想到你们对我的事情这么上心,幸亏有检察院的细致工作,才还了我一个公道。”近日,在得知公安机关撤回了对其故意伤害一案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张某紧紧握住了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张倩的手。 

        今年上半年,张某因领取农药的事情与朱某发生争执,将朱某头部眼部受伤,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并将此案移送检察院。但在与办案检察官的交流中,张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我用拳头不可能把他打成脑挫裂,他这个伤是之前的旧伤。” 

        到底这个伤是朱某旧伤所致还是张某殴打所致?为了摸清真相,检察官决定对案件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并委托上级检察院技术处查明张某用拳头击打被害人面部,能否造成被害人脑部挫裂伤后果。后来经查阅病历资料和法医阅片并经医院CT复查会诊,认为朱某的伤情系旧伤所致,建议重新鉴定。后经鉴定,朱某的伤情的确为陈旧性外伤所致,与张某殴打的外伤无直接因果关系。 

        至此,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函,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张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对张某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后该案重新被定为治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