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心理攻关追回八年前赃款
16.05.2016 05:2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008年3月6日凌晨,王明家里的一部6000多元的摩托罗拉V8手机,一块手表,还有70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报警后,尽管公安对案件进行了立案,可是犯罪嫌疑人迟迟没有归案,直到今年3月9日,作案近8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刘强在使用身份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审查逮捕期间,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杨伟通过阅卷发现刘强有盗窃前科,后又多次参加盗窃团伙作案,知道以往循规蹈矩的审讯肯定没有什么效果,遂在了解刘强的家庭情况后,采用攻心谋略。
杨伟交给刘强一封由八十岁老父和车祸伤残的儿子共同写的信,让他好好配合,争取宽大处理。刘强一看到鲜红的指印落下眼泪:“检察官同志,我一定配合,我想尽快回家。”接下来的讯问工作极其顺利,在杨伟告知刘强退赃对后续量刑的影响时,刘强表示自己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当场写下了悔过书。
近年来,涟水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心理知识在办案工作中的应用,采取“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的形式,由3名已经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联同特约心理咨询师成立心理咨询工作室,通过个体咨询室、情绪减压室、心理测量室等平台,引入沙盘游戏疗法、漫画制作疗法等方式,针对“零口供”等疑难案件在突破案件的基础上,为每名涉罪人员提供特定的心理疏导方案。
截至目前,该院“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的形式已成功引导案件11件13人次,开展包括未成年犯罪在内的心理咨询43人次,有效助推了案件的开展。(丁秀光 杨海峤 王 凯)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6.05.2016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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