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涟水“四个强化”积极预防涉校交通事故

19.09.2016  20:07

  新学期开学以来,淮安涟水警方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有效预防涉及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全县校车无道路交通事故的良好态势。

   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求每月对全体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宣讲法律法规、通报案例,有效提高了驾驶人的文明驾车意识。联合教育局召开了由全县中小学负责人、幼儿园长、驾驶人、接送幼儿车辆驾驶人参加的安全管理例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利用短信平台发提示、警示,与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中小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召开学生家长会,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强化校车违法行为查处。 为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做到定人、定责、全天候监控每辆校车运行实况。对违法违规的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入管理档案并通报。坚持路面管控不动摇,把校车作为路面管控的重中之重,对超速、超员、不按线路行驶、车上无照管员和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报废车及无质资车辆接送学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强化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与教育局定期分析校车管理形势,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排查校车线路,并向政府报告安全隐患,敦促有关部门整改;深入学校检查校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到校车线路、站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强化校车和其他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并由派出所出民警到学校门前执勤,维护交通安全和校园治安秩序;每天由校领导、值日老师在校门前接发校车,掌握学生上下车数量;在学校门前加强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建设。

   强化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和教育局定期召开联席会,沟通研讨、认真分析校车管理问题,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解决管理长效机制。交警大队、教育局与驾驶人签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交警大队和教育局依法查处、反馈结果。(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