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 常州化工设备公司副总等6人被逮捕
20.01.2015 10:5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本报讯(记者许震宁)昨天下午,南京检察官方微博集中发布了一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的案件。其中,江苏省首例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日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批准逮捕江苏省首例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
据悉,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是:常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车间经理费建平、常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季建鹏、常州捷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张琪、金上万(朝鲜人)、沈阳金派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宏刚、沈阳金派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权星。
经查,上述犯罪嫌疑人逃避海关监管,未经许可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
同时,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姜风如、石磊。
经查,犯罪嫌疑人姜风如、石磊相互勾结,以赴以色列商务考察或旅游的名义,先后组织多人偷渡以色列从事非法劳务。
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对刘云等13人向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对陈伟民等22人向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 廉昕朦、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0.01.20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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