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涉企“减负清单” 累计减负15.44亿元

21.11.2014  12:50
            广东建立涉企“减负清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涉企收费进行监督,已在全省范围内免征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部分,累计减负15.44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费正税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广东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系列规定。
  广东将继续执行中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向小微企业免收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劳动年审证照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费、拱北口岸一站通远程卡费5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继续执行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并按国家部署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全年可减轻出口企业负担超过5亿元。此外,自6月底正式实施的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共撤销了16个主线收费站和17个标识站;从9月中旬起降低粤通卡产品销售价格和联网结算服务费标准。
  今年以来,针对金融消费领域的收费顽疾,广东不间断开展对全省商业银行各类收费检查,共查出商业银行违规收费涉案金额近两亿元,其中企业自查退款金额近1.6亿元,实施经济处罚近4000万元,有效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