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提醒:燃放“孔明灯”安全隐患多
近几年,燃放“孔明灯”在各地城市里悄然流行,许多市民以此许愿祈福,不少年轻人认为浪漫,但消防部门提醒大家,这种行为的背后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2月16日晚7时半,在唐山市抗震纪念碑广场,一位家住附近新华楼的老人告诉记者,他长年晚上在这里遛弯儿,以前天气暖和时曾经很多次见到有人来这里放“孔明灯”,还有不少小贩向人们兜售,但入冬以来就很少见了,最近只在2月14日情人节那天晚上,大约8时许,见到有一对年轻夫妇带着孩子来放飞了一只孔明灯。“这东西可危险了。”老人说,“有次我眼见着一只灯笼掉在广场边的大树上,一下子就着成了大火球,幸亏没把树点着。这要是掉到爱着的物件上还了得!”老人讲,来这里卖“孔明灯”的小贩大都骑车,见有城管骑上就走,他们卖的“孔明灯”里插的是一种方形蜡烛,较粗,能烧很长时间。他还记得去年夏天,有次见到一个人抱来很多“孔明灯”,放在纪念碑基座上,可能是自己放不过来,就请周围的人帮着燃放。
老人担心随着天气转暖,尤其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临近,会不会还有人来放灯,“有些人不自觉还不讲理,你好心提醒,他们还恶言恶语的。”
记者从其他一些常来广场健身的市民和周边几个固定小摊贩那里得到的情况大致相同,大家得知燃放“孔明灯”有安全隐患后,都表示禁放监管的力度不能放松。
记者从市消防支队防火处了解到,一只点燃升空的“孔明灯”就是一个流动的火种,它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在空中飞行,但由于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居民阳台、草坪、郊区蔬菜大棚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若遇到加油站、高压供电设备等,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此外“孔明灯”在天气稳定时能飞得较高较远,这又给航空安全带来很大的潜在危险。各消防部门每年都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讲解“孔明灯”的安全隐患。
据悉,2010年2月份,市城管局与市公安局曾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并依法查处、取缔了一批违规制售“孔明灯”的商贩,劝阻了一批燃放人员。在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现在正是北方多风、干燥季节,一点儿火源就可能引发火灾,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自觉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