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消防开展饭店液化气罐专项检查
法制网讯(通讯员 苏欣)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液化气罐爆炸爆燃事故的教训,7月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消防支队新浦大队联合延南社区,对市区海昌南路附近的部分饭店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经检查,共发现21处消防安全隐患,当场下发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当天上午,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和延南社区工作人员首先来到市区海昌南路的一家饭店,进入饭店厨房,检查人员就发现这家饭店有2个液化气罐。饭店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一直使用液化气罐,一个液化气罐供一个炉子使用。经检查发现,该饭店的室内消火栓前摆放一台空调,导致消火栓箱门无法正常开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该饭店立即进行整改。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一家煎饼小吃店。据小吃店老板介绍,她一直对液化气罐进行定期检查,不过店里还没有配备灭火器,检查人员要求尽快配备灭火器。而就在隔壁一家小吃店,店内的液化气罐软管一直紧贴炉灶,非常危险,检查人员也令其限期整改。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被检查的饭店厨房内几乎都备有液化气罐烹制食物。在个别小吃店,检查人员还发现由于屋内空间太小,液化气罐就摆在小吃店门口。
据了解,盛装压缩气体的钢瓶,存放的温度不得超过30℃。最近连云港一直高温,连续几天气温均超过30℃。如果放置在室外的液化气罐长时间暴晒,瓶内压力会迅速升高,极容易发生爆炸事故。
正在海昌路一家拉面馆吃饭的张女士说,每次在小吃店吃饭,她都会离液化气罐较远,她很担心温度过高液化气罐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夏天在火锅店吃使用液化气罐的火锅。
消防检查人员介绍,“大型的饭店都比较正规,可是小饭店在使用液化气时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在公共场所如果不正确规范地使用液化气罐,万一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当天上午,检查人员对沿街饭店的燃气类型、燃气设备是否安全合格;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违章;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电气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情况进行了重点仔细的检查,共检查发现火灾隐患21处,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督促相关责任人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检查人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积极指导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消防部门提醒,夏季使用液化气钢瓶必须防止暴晒,应放置于阴凉处,并远离明火,禁止敲击、碰撞液化气钢瓶。禁止将钢瓶倒置使用,严禁钢瓶互相导气;应直立摆放,不要倾斜、卧放以及倒立钢瓶。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减压阀将失去减压作用甚至被破坏,直接影响减压阀的正常安全使用,极易造成漏气。
此外,点火时,千万不能用打火机或火柴。相关商家要使用正规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依照相关规定安全存储,切勿占用公共区域或消防疏散通道搭台使用煤气灶台,以免在发生火灾时候影响人员疏散,导致伤亡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