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31.12.2015  17:05

  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过一个廉洁、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公安部消防局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和公安部党委有关部署安排,加强公安消防部队2016年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要求,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两节”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易发多发时段,也是抓好廉政建设的重要关节点。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旗帜鲜明反对“四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结合节日特点,开展针对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官兵充分认清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形成崇尚廉俭、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严明纪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要求,认真贯彻《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廉俭过节纪律规定:严禁公款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非慰问用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娱乐、旅游、健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赌博、公车私用;严禁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向驻地企事业单位、群众拉赞助、搞摊派,索要慰问款物。公安部消防局重申,各总队一律不得以“汇报工作”等名义到部局拜年、宴请、送土特产品;部局机关干部不得收受基层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赠送的款物。要加强对官兵管理,严防涉酒、涉车等事故案件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部队高度安全稳定。

  通知强调,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抓纪律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绝不姑息迁就。广大纪检监督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做遵规守纪的表率。